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規范》編制說明(征求意見稿)
飲用水安全關系千百萬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,而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是
“以人為本、建設和諧社會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以及經濟社會全面、協調和可持
續發展”的頭等大事。劃分飲用水源保護區,并設立標志以明確保護區邊界、進
行警示和提醒是保護飲用水源的非常有效的管理手段,也是有關法律法規的明確
要求。在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二十條中指出“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劃定生
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第三十二
條中指出“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,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